陕西:2027年基本建成覆盖市县乡村的幼儿园托育服务网络

目标与要求:《陕西省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由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明确到2027年基本建成覆盖市、县(区)、乡(镇)、村的幼儿园托育服务网络,支持幼儿园进行“养教医”融合的托幼一体化服务模式创新与实践。

办班条件:《意见》明确,幼儿园开设2至3岁托育班应分区设置室内外活动场地,安全出入口可单独设置或与在园3至6岁幼儿交替使用;托育班原则上独立编班,每班托位数不超过20个,须具备开展托育服务的场地设施和师资人员。

保育与队伍:《意见》要求遵循2至3岁幼儿发展的年龄特点与个体差异,合理安排营养与喂养、睡眠、生活与卫生习惯等活动,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共育活动。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托育班教师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意见》要求以市为单位,统筹指导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国家标准的县(区),支持满足3至6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且仍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开展2至3岁托育服务,且三年内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舆情事件。

阅读原文:陕西:2027年基本建成覆盖市县乡村的幼儿园托育服务网络(陕西教育新闻网·陕西教育客户端)

本文关键词: 幼儿园托育 陕西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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