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购买:校服选购坚持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不得将校服与入学、评优、日常考勤、校园活动等挂钩,更不得设置强制穿着校服的要求;学校和教师也不能指定商家、指定渠道,充分尊重每个家庭的自主选择权。
家长参与决策:学校采购校服前必须经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并且要获得拟采购年级三分之二以上家长的书面同意。学校须组建由家长、学生、教师、社会代表等共同组成的“校服选用组织”,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占比不低于80%。校服款式怎么定、企业怎么选,都需由该组织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不能自己说了算。
款数与周期上限:遵循“适用、实用、够用”原则,校服统一采购实行“3款7件”上限,即春秋装、夏装、冬装3款不超过7件,上衣、裤子分开按单品计算。采购以3年为一个时段,仅在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高中起始年级组织。学校不得组织学生或家长采购年级服、班服或礼服,也不得组织毕业年级采购校服,坚决杜绝校服“奢侈化”。
质量与细节安全:入校校服必须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2015)等国家标准;14岁及以下孩子的校服还要符合《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交通安全反光校服应符合《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 28468-2012),不合格校服一律不得发放。校服执行“明标识”制度,家长可查验水洗唛与吊牌。绳带安全方面,14岁以下学生校服头颈部不得设置自由绳端,其余部位绳带自由端长度不超过75毫米,上衣背部禁止设置外露绳带,裤子调节尺寸绳带固定且平摊至最大尺寸长度不超过140毫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