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教育局安排部署,今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即将开始,具体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7日至11日。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考生,应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身体健康,且拥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的外地户籍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的考生,不受年龄限制,同等学力者亦可报考。
报名办法,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经所属区县教育局教育科(基教科)签审意见后,到区县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集体报名;往届毕业生持户口本、初中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区县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或指定地点报名;同等学力者持户口本、相关部门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经所在区县教育局审查认可后,到户籍所在区县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或指定地点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报名,还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在外市借读的我市初中毕业生,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一寸同一底板照片四张,报考中专等院校有关专业按照要求需要体检的考生,须提交五张。按照省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本次报名每名考生须交考务费40元、体育考务费6元,共计46元。
为了确保今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顺利实施,3月28日,市教育考试中心召集各区县招生办、考生管理中心负责人和考务干部,召开专门会议,就报名和体育与健康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任何学校或组织不得限制或阻止符合规定的考生报名。一旦发现,经查证核实,所在区县教育局要责成相关学校受理考生报名,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