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现行课程标准比较,新课程内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更加贴近学生生活。各模块内容的功能如下:
思想政治1(经济生活):改变了现行课程内容(经济常识)遵从学科体系规范的状况。内容上不再讲求面面俱到、体系完整,而是以“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思想为统领,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为背景,围绕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各种经济现象和行为,着眼于各种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表现,如政府、企业、消费者、经营者、劳动者、投资者、纳税人等,解析其各自的行为、作用和价值取向,由此提供富有应用性的知识,并从中引申出相关的道德意义、思想政治观点和经济学原理。
思想政治2(政治生活):改变了现行课程内容(政治常识)远离学生生活和缺乏参与性的状况。以“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思想为统领,以学生能够感受到并能够参与进去的政治生活为起点,着眼于公民参与民主政治生活所应有的文化素养,着眼于现实生活中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说明人民享有和行使民主权利的意义,感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意义和价值。在此基础上,强调我国的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保障,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进而了解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地位、作用、影响和主张,认识当今世界的时代主题和中国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思想政治3(文化生活):作为新增设的课程模块,以“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思想为统领,围绕人在文化生活中全面发展的主题,讲述文化的概念和作用,以及文化生活与政治、经济生活的关系,说明文化对个人和国家发展的意义;以文化在继承、交融与创新中传承为主题,讲述传统文化的作用与价值,新文化的产生、先进文化发展的原因与意义;以弘扬中华文化、培育民族精神为主题,讲述中华文化的价值与中华民族精神的特点,特别强调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时代意义;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为主题,从当代学生文化生活的选择出发,讲述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特别强调思想道德建设和牢牢把握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深远意义。
思想政治4(生活与哲学):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为统领,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讲述,融入以生活实践为基础的体系结构中是本课程框架的基本特征。从四个单元的构成来看,学生的生活关切和需要是基础,如生活的结晶、生活的探求、生活的智慧、生活的选择。围绕这一凸显生活实践线索的架构所讲述的哲学内容,既能引导学生领悟并用其观察世界、分析事物、解决问题,又能引领学生在现实生活中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
2.选修课程
选修模块作为必修课程教学的延伸和扩展,是本次高中新课程的一大亮点。选修课程Ⅰ中的六个选修模块的内容几乎都是新增设的内容,和必修模块课程比较,它以“专题”形式呈现,没有明显的教学内容和章节,给教师的理解带来一定的困难。选修课各模块的主要功能如下:
选修课程1(科学社会主义常识): 采用 “史论结合、事论结合”的叙述方式,帮助学生了解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从理论到现实的发展历程,重点讲解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的最新发展。
选修课程2(经济学常识):是“必修课程1——经济生活” 的拓展课程。它以近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脉络为线索,有选择地采用专题方式,通过介绍有关重要人物的理论观点及其对当时及后来经济、社会产生的影响,使学生进一步加深对经济现象的认识。
选修课程3(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是“必修课程2——政治生活”的拓展课程。本课程以国际政治为框架,着眼于“三个面向”的要求,在现代国际社会的大背景下,通过国际比较,帮助学生进一步了解西方主要国家的特点和问题,明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了解在国际社会中有重要影响的国际组织,以培养学生的世界眼光和国家观念。
选修课程4(科学思维常识):是“必修课程4——生活与哲学”的拓展课程。相对于“生活与哲学”的必修课程,它着眼于思维的具体过程和方法,更具技能性和应用性,重在引导学生学会科学地思维。本课程以遵循逻辑思维的要求、把握辩证思维的方法、培养创新思维的能力为主要内容。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是本课程的重要价值。
选修课程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是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的应用型课程。本课程侧重于讲述在民事关系和诉讼程序中,公民如何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针对学生在未来社会生活中可能面临的各种民事纠纷,提供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面对现代社会,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运用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学习本课程的重要意义和价值。
选修课程6(公民道德与伦理常识):是“必修课程3——文化生活”的拓展课程。本课程直面当今社会生活中新出现的伦理问题和困惑,从理论意义上阐释了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途径和方法,帮助学生进一步提高道德判断与选择的能力,提升道德境界。
三、课程开设建议
各校必须严格执行课程标准,认真落实教学计划。建议必修课程在高一、高二年级完成。各模块均为36学时,学生全部修完后,经考核合格,可获得8个学分。四个必修模块的教学内容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在模块开设顺序上,建议教师按必修1、2、3、4的顺序开设。
选修课程的开设是学校教学的重要方面。由于受教学总课时的限制,建议从高二年级开始进入选修课教学。选修课程可穿插在必修课程教学过程中开设,也可以集中在高二第二学期和高三第一学期开设。各选修模块均为36学时,每个模块可在一个学期内完成,每周2课时,也可集中在一个学段内完成,每周4课时。每所学校应至少同时开设两个以上的思想政治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每个学生至少选修1个以上选修模块,获得2个以上学分。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每所学校在2007年秋季开学时必须具备开设《国家和国际组织》、《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科学思维常识》的条件,以供学生选修。普通高中思想政治教师应具有开设选修Ⅰ课程和选修Ⅱ的地方、校本课程的能力。
选修课程的开设,建议配合必修课开课情况合理安排。如:在高一年级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必修课学习的基础上,对应开设经济学常识、国家国际组织常识等选修课程;在文化生活和哲学与生活必修课学习的基础上,对应开设公民道德与伦理常识、科学思维常识选修课程等,以利于学生学习和知识的拓展延伸。
在教学计划的落实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活动课时间和思想政治课课堂教学,加强时事政策教育和其他专题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其他专题教育可以课程化,以专题形式或校本课程形式进行。每周可安排1课时,每个学期1学分。
结合我市思想政治课教学实际,我们提出以下课程开设方案:
表1: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学必修与选修模块三学年教学计划年级/学期教学内容总学时周学时学分高一第一学期经济生活3622第二学期政治生活3622高二第一学期文化生活
选修模块36
362
22
2第二学期生活与哲学
选修模块36
362
22
2高三第一学期其他选修模块3642第二学期高考复习 对于必修模块修习后未能合格并获得学分的学生,必须进行重修。选修课修习后未能合格并获得学分的学生,可以重修,亦可以改修其他模块。学生对于某些模块要求免修并申请学分的,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教学建议
(一)领会课改精神,转变教学理念
教学观念是教学实践的先导。广大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师要认真学习《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以及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相关教育教学理论,把握新课程的实质,理解新课程的理念,确立新的教育观、教学观、学生观、评价观、质量观等。对新课程增加的文化、法律、伦理道德、科学思维、科学社会主义等内容更要加强学习。
思想政治课教师要加快角色意识的转变,努力使自己成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教育教学的研究者,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社区文化的共建者。要树立生本意识,形成正确的学生观,把学生看成是有思想、有情感、有个性、有权利、有尊严、正在成长发展中的人。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把教学看作是师生交往、积极互动、彼此分享、共同发展的过程,等等。
(二)认真研读课标,把握内容标准
内容标准是课程标准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广大教师要以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为根据,准确把握内容标准。
1.掌握四个必修模块的内容标准,要注意三个问题
第一是“教什么”的问题。把握这个问题,主要应该抓住“内容目标”中的关键名词、观点或原理。
第二是“教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把握这个问题主要应该抓住“内容目标”中的关键的行为动词(行为主体是学生),如辨析、归纳、描述、说明、识别、树立、评议、比较、评述、感受、明确等等。单元综合探究是模块教学中实质性内容,也是小课题、长作业。教师在教学中应设定必要的教学课时,探索综合探究课的教学方法,突出综合探究课的实践性、开放性。
第三是“如何教”的问题。这个问题主要通过“提示与建议”的内容来表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提出一些重要的、或以往课程中没有的概念、原理和观点,要求给予重视;二是活动建议,即根据相应的内容目标,提出开展课内外活动的要求,如撰文、讨论、讲演、辩论、调查、设计、演示、点评等等。“提示与建议” 是可选择、供参照的,其运用主体是教师。
2.掌握选修课的内容标准,要抓住三个环节
第一是序言,即每个模块的第一段文字阐述。它提出了本模块教学基本要求和目标,是教学的基本线索和基本目标。
第二是理论要求,即每个模块列出的基本问题和要点。它类似于必修课的“内容目标”,同样包括有知识范围和能力目标两部分,可参见必修模块的要求把握。
第三是活动建议,即教学过程中需要进行的活动与实践。这些活动与实践和教学内容紧密联系,充分反映选修课的特色,需要认真开展,以增进学生的见识,拓展学生的视野。
无论是必修课还是选修课,都要处理好知识和活动的关系,依据教学内容的实际,努力促进有关内容教学的活动化。教师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及所在学校条件以及学生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并从活动建议中得到启发,拓展教学思路,进行创造性劳动,组织更有效的政治课活动。
3.对于选修Ⅱ的课程,有条件的学校应当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发展需要和兴趣,依据当地的课程资源研究和开发若干门与本学科相关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三)深入研究教材, 把握教学目标
高中思想政治实验教材从教学内容的呈现和编排设计上都有了一些新变化。每位教师应深入研究教材,提高把握和驾驭新教材的能力,努力做到:
1.要弄清教材的指导思想、框架结构、主要特点以及编排体系,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创造性地使用教材。
2.教学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恰当地控制教学总量。与现行课标三门课程192课时相比,新课标中的四门必修课程总共只有144课时,此外还有大量的选修课程。对此,广大教师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一定要根据模块教学内容,结合各自的教情和学情,把握有关内容教学的侧重、难易、详略要求,准确定位教学难度,整体规划教学进度,合理安排教学课时,保质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3.在教学目标的确定上既要重视本学科的基础知识,也要为学生“获得知识、改进并掌握方法、体验过程及树立正确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提供良好情境。 在教学内容的构建上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克服认识传统、思维方式的凝固性和单一性,避免它最终影响学生的身心发展。
4.加强学科知识与生活主题的结合, 切实加强实践环节,增强学生的生活实践能力。注意防止教学“一阵风”、“一边倒”的现象,防止走入忽视或淡化理论知识学习、重形式轻内容、把简单的教学问题复杂化等误区。
(四)优化教学策略,转变学习方式
1.采取灵活的教学策略,促进师生共同成长。高中政治课教师要优化教学策略,把教师主导的“目标-策略-评价”的过程与学生经历的“活动-体验-表现”的过程结合起来。
2.课堂教学要在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中进行,注重培养和发挥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独立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学生的自主意识。
3.倡导研究性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鼓励学生学会选择、独立思考、合作探究;尊重学生的独特性和差异性,培养学生的个性品质,使不同个性的学生都得到发展。
4.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大胆创新教学内容结构,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设备,运用多媒体、网络等信息工具开展教学活动,克服思想政治课程内容多、教学时间少的困难,提高教育教学效率,为学生的发展和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服务。
(五)利用多种途径,开发课程资源
学校和思想政治教师要树立开放的、多元的大课程资源观,积极开发和利用校内校外各种课程资源,努力做到:
1.根据思想政治课程目标和课程内容,收集和利用涉及社会科学、时事政治的报刊、书籍、图片、录音、录像、影视作品等文字与音像资源。
2.教师要从课程的执行者发展为课程的开发者、建设者、评价者,努力提高开发和利用多种课程资源的能力,重视在教学过程中动态生成的课程资源。
3.教师在教学中善于发现和利用校外课程资源,特别要注重开发教师、学生、家长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等方面的人力资源,善于发现和利用校外课程资源,增强开发利用的意识,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4.教师要积极参与学校的课程建设,在进行必修和选修课教学的基础上,结合思想政治课教学内容,联系当地实际及学生实际,挖掘教学资源,积极参与校本课程建设。
5.提高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建设与管理课程的能力,开发多样化的课程资源,逐步建立以校为本、联校开发与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营造课程实施的交流平台。
五、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是新课程实施的重要环节,起着导向与质量监控作用。高中政治课程教学评价要落实新课程标准的目标和理念,促进教师与学生的发展。
(一)对教师的教学评价
教师教学评价的目的是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要建立以政治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提高实施、开发、创新课程的能力,发挥评价对实施新课程的促进作用,努力营造实施新课程的学校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对学生的学习评价
对学生的学习评价应坚持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作为学生高中学习成绩的重要评价方式(包括模块考试和结业考试等),应突出考评学生理解和运用知识的真实能力。试卷在提供多种题型同时,倡导运用综合的、开放的以及可选做的题型。
日常教学中对学生经常性的评价工作,主要集中在模块学习评价上。模块评价包括以平时学习过程评价和模块考试为基础的评价。
1.评价的原则
(1)学习模块评价,既要注意评价学生对《课程标准》中有关概念、原理、观点、方法等教学内容的掌握情况,又要注重评价学生对知识意义的实际理解和运用,关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活动的态度,关注学生情感和态度变化的趋势以及学生对当前社会现象和问题所表达的关切、所持有的观点。
(2)教师要关注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表现与反应,并给予必要、及时、适当的鼓励性评价和指导性评价。对学生政治学习的评价,应本着“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课堂学习、实践活动和笔试评价以及成长记录档案,活动表现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实行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
2.评价的内容
(1)学习过程评价。在高中思想政治新课程实施的过程中,应根据模块结构和学生学习的特点,针对学生参加模块的学习过程(包括探究活动等)进行评价,并以《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中“内容标准”相关要求作为依据,对学生模块学习的过程进行评价。
①评价的主要指标 (可参考下表进行)
表2:模块过程学习评价表
模块名称: 学生学号: 学生姓名:评价类型
评价指标自我评价小组评价教师评价ABCDABCDABCD课 堂 学 习出勤情况学习态度 学习方法 课堂质疑 表达能力 评价结果 实 践 活 动参与态度 合作精神 收集资料 分析能力 作业质量 评价结果 注:A为优秀,B为良好,C为一般,D为有待改进
②评价的内容构成。根据《普通高中政治课程标准(实验)》中的相关要求,学生参加政治必修和选修I、II模块学习的过程性评价,建议由任课教师的课堂记录、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学习小组的评价三部分组成。
A.任课教师的课堂记录。教师应根据《普通高中政治课程标准(实验)》中“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要求,如实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及在课堂学习过程中的表现,作为任课教师的课堂记录。
B.学生的自我评价。学生对自己在参加政治模块学习时对所学的政治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学习中的态度和参与程度,通过本模块的学习后对政治学科的喜爱程度等方面做出公正的评价,作为学生的自我评价。
C.学习小组的评价。以平时上课或参加探究活动形成的学习小组为单位,对本小组内各成员在参与政治模块学习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学习态度、参与程度、与小组同学的合作精神,对所学知识技能的掌握和应用程度等方面做出公正的评价,作为学习小组的集体评价。
(2)模块考试。模块考试的目的是检查学生在该课程模块的学习中所达到的水平,诊断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学生的反思评价和能力发展,增强学生学习本课程的自信心。
政治必修模块考试建议采用书面笔试进行,模块考试可分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两部分进行,按40%和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
政治选修I、II模块的考试只进行一次,按10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选修I的模块考试建议采用书面笔试进行。选修II的模块考试,可以采用提交探究报告、在网页上展示成果、撰写小论文、口头表达、书面作业及书面笔试等多种形式,由任课老师提出方案,报各校课程委员会批准。
3.评价的方法
(1)学生出勤情况建议由班级考勤员与课代表统计,由教师给予认定。
(2)课堂学习和实践活动的表现,建议由学生本人、学习小组的同学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综合认定。认定的量化成绩要和班主任、年级组长交换意见,达成共识。
(3)政治必修模块考试建议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安排考场、统一评分标准,并实行集体评卷,以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选修I、II模块考试建议由任课老师自行命题,经学校或学科组审定后进行考核。
(4)模块考试成绩考核合格是学生得到学分的一个必要条件。对于不合格的学生,如果是必修模块,学生可以申请补考,也可以申请重修该模块;如果是选修I、II模块,可参照必修模块方法进行,也可以申请其他模块学习的学分转换代替。音乐音乐与生活具有广泛、密切的联系,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形态与载体,音乐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对人的全面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尤其在当今科学技术和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音乐教育在促进人的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方面,更加显示出它所具有的独特的功能与作用。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或艺术课程相衔接,是义务教育的延续,是高中阶段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必修课程。普通高中音乐课程,通过鉴赏与表现音乐,及其它艺术形式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音乐的美和蕴含于其中的丰富情感,使学生在主动参与中展现他们的个性和创造才能。有助于培养学生共同参与的群体意识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因此,高中音乐课程对于促进学生全面的、有个性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课程目标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性质的定位为依据。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音乐课程目标是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来体现的。
[HTH〗(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通过学习音乐,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人类、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思考并规划人生,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2.通过对音乐作品的音响、形式、情绪、格调、人文内涵的感受与理解,培养音乐鉴赏和评价的能力,形成健康向上的审美观,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3.通过对我国优秀音乐作品的审美体验,增进学生对祖国音乐艺术的热爱,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怀;学习了解不同国家的音乐传统及优秀的音乐作品,理解和尊重文化的多样性,使学生初步具有国际视野,有助于培养学生参与国际交往的能力。
(二)过程与方法
1.体验:音乐教学应是完整而充分的体验音乐作品的过程。要启发学生在对音乐语言与音乐情感的积极体验中,充分展开联想与想象,爱护和鼓励学生的独立见解。
2.比较:通过比较音乐的不同体裁、形式、风格、表现手法和人文背景,培养学生分析和评价音乐的初步能力。
3.探究:引导学生进行音乐探究与创造活动,倡导开放式和研究型的学习方法,以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4.合作: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引导学生以音乐为媒介,加强与他人的合作与交流,增强协作能力和团队意识,培养集体主义精神。
(三)知识与技能
1.欣赏不同时期、不同民族、不同体裁和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学习音乐的表现手段,了解音乐的历史与发展,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
2.通过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够参与教学中的表演及创作活动,培养与其相关的表演、创作能力。
上述课程目标,分为三个维度进行表述,在实际操作中,他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二、课程结构和内容
(一)根据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及音乐课程的性质,为体现高中新课程体系对课程内容应具有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的总要求,首次采用了模块化的课程结构,实行选修制和学分管理的方式,为学生提供了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的可能性,体现了课程的灵活性、开放性和个性化的特点。高中音乐课程结构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课程结构的基础。高中音乐课程的内容结构由六个模块组成,即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
表1:高中音乐课程结构及教学实施表
学习领域艺术(包括音乐、美术和艺术三个科目)科目音 乐模块学时学分必修学分教学实施音乐鉴赏36学时2学分必修学分在高中的任一学年开设
(通常在高一或高二年级)歌唱演奏 创作 音乐与舞蹈 音乐与戏剧表演 每个模块18学时
各1学分1学分在高二或高三学年开设,
学生可跨班选课1.音乐鉴赏:主要通过聆听和感受音乐及对音乐历史与文化的学习,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评价、判断能力,是增进学生音乐文化素养的主要渠道。
2.歌唱、演奏:学生通过对音乐表演活动的亲身参与和直接体验,享受音乐表现的乐趣,陶冶情操,提高音乐表现能力。
3.创作:是培养学生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学生进一步获得音乐基础知识和学习音乐基本理论的模块。
4.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满足学生不同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密切关系,拓展艺术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艺术表现能力。
六个模块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是一个有机相连的整体,不同模块间的内容相互渗透,作用相辅相成。它们从不同的侧面发挥各自的教育功能和作用,合起来成为一个学科整体,共同为提高学生的音乐综合素质服务。
三、课程开设建议
1.音乐鉴赏模块
高中音乐鉴赏是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内容的基础上的拓展和扩大,增加了中国音乐、西方音乐简史、中外通俗音乐、计算机音乐以及标题音乐、非标题音乐和音乐美学的一般知识。因此,要更侧重在聆听的基础上讨论、交流、比较和评论。因此,高中阶段的“音乐鉴赏”是高中音乐新课程的主要必修内容,也是面向全体高中学生设立的学习模块。
在教学中,教师的作用是引导和促进学生的学习,而不是代替学生的学习。高中阶段学生的知识结构和心理特点决定更应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引导学生参与音乐体验,其特点之一是教师教学方式的变化,由传授变为感受、由讲解变为理解、由分析变为描述。特点之二是课堂音乐信息量的增大,在音乐体裁、题材、结构、风格、形式中设置更多的学习内容,并设计具有探究性和启发性的问题,吸引学生去探究音乐,发展学生的音乐想象力。
从学生方面看,“音乐鉴赏”具有人人可参与、可接受的广泛性;从学校和教师方面来说,尤其对农村的学校,在原有“高中音乐欣赏”教学的基础上,适当改善教学环境和规范音响设施,便可以较顺利进入这一模块的实施。
音乐鉴赏模块的教学应坚持以聆听音乐为主的教学原则,教学中应鼓励学生主动收集文字、乐谱、图片、音响、音响等资料进行交流。还可以采用办音乐墙报或召开专题音乐班会等形式,交流鉴赏体验。
2.歌唱模块
高中音乐课的歌唱是九年义务教育音乐课中演唱的继续和发展,依然具有基础性。歌唱模块的教学中,涉及合唱、重唱及独唱三种演唱形式,但以合唱教学为主,它有益于人际间的情感沟通,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合作意识及合作能力。
该模块的教学也应结合欣赏优秀的音乐作品,从而提高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在聆听中可以模仿借鉴,使学生在歌唱表演能力上得到启示和帮助。在歌唱教学中,歌唱技能的学习是必要的,技术的学习应融于歌唱艺术的实践活动过程中,并应在表现音乐情感,塑造音乐艺术形象上下功夫,将歌唱技能训练与歌唱艺术表现有机的融合在一起。
歌唱曲目的选择要注意难度适中,注意循序渐进。歌唱教学应以合唱为主,排练合唱曲时要引导学生对作品的整体感受与体验。在民间音乐丰富的地区,可安排较多的学时组织学生采风,深入民间学唱并记录民歌的活动。有益于学生直接向民间艺人或音乐工作者学唱民歌,掌握民歌的演唱风格,了解音乐文化的历史沿革、代表人物以及社会价值等,从而提高他们演唱民歌的能力,拓展他们的音乐视野。并应举办一些演唱会或音乐会,给学生提供汇报演出及展示才华的机会。
3.高中音乐课程设计思路的特点是教学内容模块的设置和采用学分进行教学管理,市、区(县)在开设模块的选择中,应按照《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整体规划,因地制宜,做好模块的开设
不同模块有各自的教学内容和形式特点,这决定了不同模块教学组织形式的差异。《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试验)》中提出优先开设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性模块——“音乐鉴赏”,以保证学生获得参与现代社会生活应具备的音乐文化素养。
由于高中音乐课六个模块全部为供学生自主选择学习的“选修模块”,因此,音乐课的3个必修学分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选课方式之一来获得:
● 学习音乐鉴赏获2个学分,再在其余五个模块中任选一个模块获1分,共3学分。
● 在音乐鉴赏之外的五个模块中任选三个模块,各获1学分,共3学分。
鉴于音乐鉴赏在六个教学模块中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一般会有较多的学生选择此模块学习,相比之下,选择学习音乐鉴赏之外五个模块的学生人数会比较分散。根据这一特点,高中的音乐鉴赏模块适合以教学行政班为单位组织教学,而其它模块学生可跨年级、跨班级选课。
一般情况下,建议在高一学年开设“音乐鉴赏”模块,高二学年在逐步开设其它模块。课时安排以每周一课时为宜,“歌唱”中的合唱与“演奏”中的合奏以两课时连排为宜。
具体建议如下:
(1)各学校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学校在学生选课前应该及时提供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说明。音乐教师可通过举办讲座、座谈、演唱、演奏会等活动与学生沟通、交流,让学生认识不同音乐模块的特点,增强模块选择的兴趣和积极性。
(2)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进行选择,也可通过一些调查、小测试等方式,发现学生的特长,指导学生选择适合 他们学习和发展的模块。
表2:各种模块组合方案(供参考)
方案年段与学时设置音乐选修模块组合方 案 一乡 镇 学 校高一每周1学时,在高一年(36周)内修完36学时音乐鉴赏(2个学分)高二每周1学时,在高二年第一学期(18周)内修完18学时在歌唱、演奏等2个模块中选择1个模块完成1个学分方 案 二县 城 学 校高一每周1学时,在高一年(36周)内修完36学时音乐鉴赏(2个学分)高二每周1学时,在高二年第一学期(18周)内修完18学时在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等5个模块中选择1个模块完成1个学分方 案 三城 市 学 校高一每周1学时,在高一年(36周)内修完36学时在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等6个模块中选择1~2个模块完成2个学分高二每周1学时,在高二年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18周)内修完18学时在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等5个模块中选择1个模块完成1个学分高三取得必修学分后选修根据学生需要和学校条件开设四、教学建议
1.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
音乐是听觉的艺术,听觉体验是音乐审美和学习音乐的基础,通过教学活动,培养并发展学生的音乐感知、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想象、音乐创作、音乐评价等能力,丰富学生的情感,陶冶学生的情操。
音乐教师应坚持以音乐为本的教学原则,引导学生充分聆听及参与艺术表演实践,培养并发展学生的音乐兴趣,深入地感受和理解音乐,充分挖掘作品所蕴含的音乐美。教师要精心创设艺术化的教学氛围,用自己对音乐的感悟激起学生的情感共鸣,与学生共同探索音乐美的内涵;教师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不断提高教学技能,以自己对音乐作品的深入理解,并通过富有感染力的歌声、琴声、语言、动作,运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手段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使学生获得审美的愉悦,做到以美感人,以美育人。
2.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因材施教
高中音乐教育实质上依然是一种基础教育或者说是大众的公民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就意味着高中音乐教育应该使所有学生都能从中受益,所有学生的音乐潜能都能得到充分的开发。学校和教师首先要确保高质量地开好开足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模块——“音乐鉴赏”,同时,还应大力开发课程资源和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内外音乐交流活动,以保证学生能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意愿自主地参与选择相关的学习内容,力求使每个学生充满自信地、富有乐趣地参加校内外的艺术实践活动。
3.建立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
教师作为教学的组织者和引导着,是沟通学生与音乐的桥梁,在教学中应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提倡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式的学习方式,充分发掘学生的音乐潜能。教师要爱护和尊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建立民主、平等、交流互动的师生关系。
4.研究教学方法、优化课堂教学
高中生的身心发展水平接近成熟状态,更注重阅读理解和判断,而不是盲目听从;更注重主动学习和探究,而不是被动接受;更注重知识组织和归纳,而不是知识的片断;故在高中音乐教学的方法和过程中,要更注意学生的理解能力和探究能力的发挥,引导学生关注知识的组织与归纳,注重技能训练,做到理解与练习相结合,特别提倡“搜集资料→阅读欣赏→讨论探索→实践创造→评价延伸”的研究性学习方式,注重以小组方式进行问题、主题、案例、情境的研究。同时提倡师生共同的构建一个平等、开放、互动的教学氛围。高中新课程教学实施没有固定模式,需要音乐教师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教学。在教学中,音乐教师要充分利用本校现有的音乐教学设备和条件,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音乐教师还可以发挥自己的特长,或调动家长、学生、社会各界的积极性,自制教具、乐器,以便在校内外教学活动中使用。
可结合当地的人文环境,民族文化传统,吸收本地区优秀的民歌及民族音乐,编写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教材和校本教材。了解教师自身的专业业务素质以及学校的教学设施与资源;了解高中学生的心理特征、知识结构和音乐个性差异,做到知已知彼。在教学中合理选择、组合教材,准确定位教学目标,使用灵活恰当的教学方法,从而优化课堂教学。
5.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计算机和网络等视听、声像技术为音乐教学扩大了容量与空间,极大地丰富了音乐教学的手段和音乐教育资源,为提高教学质量,各学校和音乐教师要经常关注现代信息技术的新发展,结合本地区、本民族、本校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电脑和网络资源,不断更新教学手段。
6.合理利用与开发高中音乐课程资源、因地制宜进行教学
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是本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课题,也是使课程内容能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联系的主要措施。建议音乐教师因地制宜地利用各课程资源,结合当地人文地理环境和民族文化传统,开发具有地区、民族和学校特色的音乐课程资源。
利用校内资源,建设校园文化。开展丰富的课外艺术活动,如歌咏比赛、文艺汇演、组建校合唱团、铜管、民乐队等。
利用当地的音乐资源,开展校际之间、教师之间的音乐交流活动,促进课程资源的开发和信息的沟通。利用当地公共文化设施、组织学生采访当地的艺术家,参加小区及民族民间音乐的创作和社团的活动。另外,还可以组织学生听音乐会、或请专业音乐人士到校表演、或举办音乐讲座。
7.教学研究与指导
市教科所音乐组、高中课改中心组及各区、县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课程安排的指导,要加强选修模块教学实施的研究和指导,要重点放在学校开设课程模块计划的制定和经验交流上,同时,抓好选修模块师资的业务培训。建立音乐课程管理、指导、评价、督查机制。建立由市、区(县)教育行政、教研人员和学校一线教师组成的高中音乐新课程课题实验管理组,学科指导组,评价督查组。对我市高中音乐新课程实验的开展进行管理、指导、评价、督查,保证我市高中音乐新课程实验的顺利开展。督查内容为市、县(区)、学校为高中音乐新课程开设,在投入、改善、创造教学条件所提供的保障。包括音乐教学师资的保障:能开设两个以上的教学模块;音乐教学基础设施的保障:专用音乐(舞蹈)教室、钢琴、电子琴、打击乐器等,教学上必须使用标准音响设备,有条件的学校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现代化多媒体音响设备。要指导市、县(区)学校高中音乐新课程教学的开展,及时发现、解决音乐新课程实验中的问题,积极探索适合我市高中音乐新课程教学的形式与方法,努力提高我市音乐新课程实验水平。要建立新型的音乐评价考核制度,结合评价制度改革,用评价改革来加强音乐课程教学的管理,并把音乐课程的评价列入学校的综合评估。
五、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是音乐课程有机的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工作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教学评价起着导向与质量监控的作用。因此,高中音乐新课程的实施,应以教育价值观为标准,通过科学、可行的评价方式和手段,为教育双方提供了解自我、发展自我和完善自我的镜子和依据,以达到促进学生不断发展,激励教师不断进取的目的。
(一)音乐课程评价应遵循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
从学生角度看课程评价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发现和发展自己的音乐潜能,建立自信,促进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全面发展,为进一步提高文化素质及价值判断能力,树立社会责任感,培养人生规划意识等提供有益的参照。
从教师的角度看,课程评价有利于教师的教育观念,教育思想向着素质教育的方向转变,有利与教师总结经验,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掌握教材教法,改善师生关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2.科学性原则
评价指标的确定和评价方法的选择,应以音乐学科的特点和不同教学模块的内容标准为依据,体现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性质、符合音乐学科的学科特点,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和认知能力水平及音乐审美教育的客观规律。
3.整体性原则
无论是评价学生、教师、还是学校音乐教育工作,都应从整体着眼,涵盖课程目标的各个层面和教学的各项内容。对学生、教师、学校的评价,要用科学的态度、发展的眼光,从不同阶段的回顾和对比中,肯定其进步与发展,指明其努力的方向,使评价起到激励和促进作用。
4.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应当简单明晰、易于操作和推广。评价方法不宜繁琐、杂乱,可根据音乐学科教学的特点,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把评价融进教学的全过程,将自评、互评和他评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生动、活泼、民主、和谐的评价氛围。
表3:音乐教师课堂教学评价指标参考表
评价指标指标要素教学内容合理组合,充实适量;
合理选择组合教材内容,内容充实适量。分析研究教学内容,挖掘教材的人文内涵,把握音乐情感要素,明确音乐知识技能结构。教学理念理念清晰,贯穿教学:
贯穿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学过程,培养学生对音乐艺术持久而稳定的兴趣和爱好;关爱全体学生,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因材施教;
遵循音乐艺术教学规律,体现情感性、体验性、形象性、愉悦性、创造性、审美性原则,把弘扬民族音乐文化与广泛吸收世界优秀音乐文化统一起来。教学目标准确得当,可行可评:
准确体现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的要求及本学科的教学特点,三个维度目标设计得当、明确、可操作、可测评,具有科学性、思想性、艺术性,重点突出、难点准确、针对学生实际。教学策略遵循规律,灵活多样:
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学手段得当,教学设计合理。重视学生的先前经验和年龄阶段的认识规律,创设情景,重视体验,强调探究,关注合作,合理综合,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体现音乐教学的艺术性。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教学过程主动、生动、互动、灵活:
以学生为主体,结合学校实际,构建开放性、创新性的音乐教学形式(主动吸收、发现探究、讨论交互、合作共进、开放生成等形式)。教师有效地调动学生自主学习音乐的积极性,对学生进行“启迪开导”,灵活调控教学过程,完成教学目标,教学避免随意性,具有规范性。营造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和谐宽松的课堂教学气氛,教学节奏明快、张弛有度。体现音乐学科教育的价值。教学能力科学规范,真实唯美:
教师专业知识准确,技能规范,自身投入音乐、富于激情,收集的音乐教学资料具有可靠性,音响课件等教具富有美感性,语言表达准确有逻辑、流畅简洁,具有应变能力,灵活处理突发事件,仪表端庄大方。教学态度民主平等,尊重信任:
教师教态亲切自然,师生之间民主、平等,互相尊重、信任,互相支持、协作。教学效果效果突出,快乐有得:
三维目标得以实现。音乐教学能感染学生,学生音乐情感、音乐实践、音乐知识等方面有所收获,音乐审美能力、音乐兴趣得到培养,学生的主体地位得以体现,学生积极参与表现,创新思维得到发展。教学特色教学有独创性,体现创新精神。评价方式相关领导、老师、教研员共同听课后,由任课教师介绍并进行自评,然后由参加听课的全体人员进行评议讨论。评价结果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由任课教师写出自评意见,并由各听课人员或选代表写出评价意见。(二)对学生学习音乐的评价
(1)关注学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表现及情感反应;
(2)考察学生在掌握音乐知识、音乐技能方面的表现与学习过程与方法的有效性;
(3)关注学生参与音乐实践活动中的态度、参与程度及合作能力;注重对学生音乐感受体验能力、表现能力、评价能力、探究与创编能力的培养,以及对音乐与相关文化的理解和审美情趣的形成等。
评价学生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常用的有表现法、观察法、测试法、创作法、档案袋评定法、音乐活动评价法和评定量表评价法等等。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发展,评价标准要体现主体性,开放性的特点。针对模块的不同特点可采用不同形式的评价方式,如分数或等级、评语、等级或评语相结合、通过学生的演唱与演奏等展示方式,充分肯定学生的进步和发展,明确需要克服的弱点与发展方向。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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