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6〕7号)要求,各省招聘的农村教育硕士在参加工作前,应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岗前培训,认定教师资格。截至7月中旬,省教育厅已委托陕西教育学院对今年招聘的43名教育硕士(名单附后)进行了岗前培训与考核,并颁发了合格证书。按照《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这批教育硕士进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应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对这批教育硕士集中认定教师资格,现委托你局对其中34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同志进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专此致函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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