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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隆重庆祝200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西安教育网 ,来源: 互联网, 发布时间: 2008-04-15 02:20:08 发表评论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24个教师节,也是全国三年一次的表彰奖励年,又是党的十七大召开的重要之年。做好今年教师节庆祝、表彰和宣传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切实搞好今年的教师节庆祝活动,教育部办公厅发出了《关于隆重庆祝2008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07〕5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庆祝教师节有关活动安排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8年教师节主题与宗旨
      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尊师重教,奠基未来。
      教师节活动宗旨是:隆重庆祝第23个教师节,表彰模范教师,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通过教师节活动,进一步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展现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宣传“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方针,培养造就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杰出的教育家;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教育改革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省教育厅教师节主要活动安排
     (一)教师节前后,将在西安召开陕西省2007年教师代表座谈会,邀请部分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陕西省优秀教师代表,2006年我省招聘的“特设岗位”教师代表参加座谈会。
     (二)教师节前后,在西安召开“陕西省庆祝第23个教师节暨全省优秀教师、先进集体表彰大会”,表彰我省2007年评选的优秀教师和先进集体。
     (三)到部分学校看望慰问教师代表。
     (四)举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展现当代教师风采”展示活动,要求各市(区)拿出自己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精彩画面,全省共制作宣传展版26块,将在9月8日全省表彰大会会场外展示。
     (五)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模范、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三、教师节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要围绕今年教师节主题,本着“隆重、热烈、务实、简朴”的原则,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2007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和宣传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学习孟二冬、张昭等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深入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活动。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教师,依法保障教师待遇,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教师解决生活、工作和学习培训中的实际困难,要为教师终身学习、长远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使教师安心从教,乐于长期从教;把尊师重教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让教师愉快过好自己的节日。
请各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将教师节庆祝活动安排,与2008年9月5日之前报送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

      联 系 人:李春娥
      联系电话:029—87338624
      E-mail:sxsf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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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节活动宗旨是:隆重庆祝第23个教师节,表彰模范教师,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通过教师节活动,进一步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展现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宣传“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方针,培养造就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杰出的教育家;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教育改革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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