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师〔2007〕34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2007年,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制度(试行)》(陕教师〔2004〕66号)有关规定,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07〕8号),对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截至5月底,省教育厅共受理83所高校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资料6457份,经过学历审查、体格检查、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测试以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环节,最终认定白萌等6431名教师(在职6430人,退休1人)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将合格人员花名册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见附件)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前,教育部对《教师资格证书》暂停征订,考虑到我省今年将有23所高校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实际,省教育厅经研究,决定先将认定合格人员花名册印发你们,以便各高校开展工作。具体办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详细信息将在陕西教育信息网(http://www.snedu.gov.cn/)上予以公布,请各校自行下载备案。凡需要更正信息的高校,请及时与省教育厅师资师范处联系,以便在下发《教师资格证书》之前予以更正。
联 系 人:韩润社、王 植
联系电话:029-87310512
陕西省教育厅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